E.M.T.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s 緊急救護技術員

除了醫生與護士,在醫院之外還有一種人;蹲在路邊靜脈注射點滴,趴在地上插入氣管內管,烈日下不停的CPR,不為人知的緊急救護,鮮為人知的街道醫學,默默的在執行緊急醫療任務,E.M.T.緊急救護技術員。

 

EMT-急救專業人員

我國緊急醫療的從業人員係指緊急醫療救護法所規定之救護技術員,根據其所受訓之訓練課程及訓練時數不同,救護技術員分為初級救護技術員、中級救護技術員、高級救護技術員三級,所能執行的醫療措施依緊急救護法的規定亦有所不同。

(一)初級救護技術員(EMT-1)

        在美國屬於EMT-Basic的分類,我國為最基層的救護技術員,訓練時數為60個小時,一般配備於消防局或其他需要支援之隊伍,訓練的單位為醫學中心、區域醫院、教學醫院、醫學院、各地衛生局、消防局及各級警察學校等。國中、初中以上畢業之中華民國青年皆可報名參加,經過訓練且測試合格後取得初級急救員的執照,有效期限為二年,每年需接受8小時以上之繼續訓練。

(二)中級救護技術員(EMT-2)

        在美國亦屬於EMT-Basic的分類,總訓練時數為264小時,包含醫院實習的時間,一般配備於加護型救護車或救護直昇機上,資格與EMT-1相同,但每年繼續受訓時數為24小時以上。

(三)高級救護技術員(EMT-P)

        同美國分類EMT-Paramedic,總訓練時數為1280小時,一般配備於加護型救護車或救護直昇機,每年繼續受訓時數為24小時。多作為EMT的教官。

EMT救護技術執行範圍

(一)初級救護技術員得執行之救護範圍如下:

 

1.檢傷分類及傷病檢視。 

2.量血壓。 

3.以聽診器量心音、呼吸聲等。 

4.基本心肺復甦術及清除呼吸道異物。 

5.使用口咽、鼻咽呼吸道。 

6.給予氧氣。 

7.止血、包紮。 

8.病患姿勢選定及體溫維持。 

9.骨折固定。 

10.現場病患救出及搬運。 

11.送醫照護。 

12.正常生產接生。 

13.心理支持。

14.使用自動心臟電擊去顫器施行緊急救護。

15.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項目。 

 

(二)中級救護技術員得執行之救護範圍如下:

1.初級救護技術員得執行之救護範圍。 

2.血中氧暨心電圖監測。 

3.使用抗休克褲。 

4.灌洗眼睛。 

5.給予口服葡萄糖。 

6.催吐。 

7.周邊血管路徑之設置及維持,並得給予酸林格氏液或生理食鹽水。 

8.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項目。

(三)高級救護技術員得執行之救護範圍如下:

1.中級救護技術員得執行之救護範圍。

在醫師預立醫囑下施行左列救護項目:

2.注射或給藥。

3.氣管插管。

4.電擊去顫術。

5.使用自動體外心律器。

6.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項目。

 

 

每一個真實案件 感動著每顆慈悲的心

每一場搶救實錄 觸動著每滴堅強的淚

這一切

是多麼的鮮為人知,但也常常的被誤解;

是多麼的溫馨,但從來不被發覺;

是多麼的不偉大,但卻很重要;

是多麼的不被在乎,但還是要積極的去執行;

是多麼的可怕,但還是有點溫馨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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